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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上海往返塞班一地5晚6天半自助游(川航直飞,不含1550元税,网评五星酒店,全程含餐,赠环岛观光+军舰岛+丛林探险)
跟团游 编号:14185

上海往返塞班一地5晚6天半自助游(川航直飞,不含1550元税,网评五星酒店,全程含餐,赠环岛观光+军舰岛+丛林探险)

每周六。日发班,住宿玛利安纳度假村或世界度假村酒店或格兰维罗酒店塔加楼或同级

¥5800 ¥5900
该产品的价格和团期会实时变动,下单后需要客服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

◆ 出团日期—每周六。日 4.23住当地五星
◆ 安排塞班岛环岛观光游、军舰岛、丛林探险
◆探秘塞班—市中心有繁华商业街,各类免税商店鳞次节比.
更有多种五星级豪华酒店可供客人选择,塞班岛上还设有国际标准的18洞高尔夫球场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上海
目的地 塞班岛

参考交通

计划的交通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上海塞班 四川航空公司3U8647
22:30 浦东机场
05:00+1天 双流机场
塞班上海 四川航空公司3U8648
06:00 双流机场
08:40 浦东机场

详细行程

第1天 上海 塞班

参考航班: 3U8647(2230/0430+1)
晚上19:00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指定位置集中,乘搭中国四川航空公司3U8647客机直航飞往塞班岛。(22:30/05:00+1)
塞班岛比北京时间快2小时。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玛利安纳度假村或世界度假村酒店或格兰维罗酒店塔加楼或太平洋度假村酒店

第2天 塞班

塞班岛-环岛观光
上午或下午由专业导游安排环岛观光(时间:约2小时),包括必去景点:万岁崖、日军最后司令部、鸟岛、蓝洞。
其余时间请跟你的导游联系安排你想参加的活动项目:
推荐项目(自费):ATV四轮越野摩托 时间:约3小时
推荐项目(自费):土风舞晚餐秀 时间:约2小时
傍晚由专业导游带领前往塞班岛最大的免税店DFS自由购物,你可以在这里找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名牌服饰、手袋皮具、名表手饰等,价格一般比国内市场优惠。

餐饮

早餐:包含 中餐:包含 晚餐:包含

住宿

玛利安纳度假村或世界度假村酒店或格兰维罗酒店塔加楼或太平洋度假村酒店

第3天 塞班

塞班岛→军舰岛
上午或下午由专业导游安排畅游军舰岛 (时间:约3小时),距离塞班岛仅10分钟的航程,便到达水清沙幼、椰林树影的军舰岛,好动的你可一试(自费)参加各式各样的水上活动如潜水、水上电单车、香蕉船、拖伞等。
其余时间请跟你的导游联系安排你想参加的活动项目:
推荐项目(自费):观光潜水艇时间:约1小时
推荐项目(自费):夕阳游船晚餐时间:约2小时

餐饮

早餐:包含 中餐:包含 晚餐:包含

住宿

玛利安纳度假村或世界度假村酒店或格兰维罗酒店塔加楼或太平洋度假村酒店

第4天 塞班

塞班岛→丛林探险
上午或下午由专业导游安排丛林探险(时间:约3小时),乘坐吉普车前往塞班最高峰、穿越丛林、鳄鱼头海滩、参观斗鸡表演、见识稀有的椰子蟹及参观圣母洞。
其余时间请跟你的导游联系安排你想参加的活动项目:
推荐项目(自费):自驾飞机体验时间:约0.5小时
推荐项目(自费):塞班中式椰子蟹海鲜餐

餐饮

早餐:包含 中餐:包含 晚餐:包含

住宿

玛利安纳度假村或世界度假村酒店或格兰维罗酒店塔加楼或太平洋度假村酒店

第5天 塞班

塞班岛
当天请跟你的导游联系安排你想参加的活动项目:
推荐项目(自费):大型魔术表演晚餐秀时间:约2.5小时

餐饮

早餐:包含 中餐:包含 晚餐:包含

住宿

玛利安纳度假村或世界度假村酒店或格兰维罗酒店塔加楼或太平洋度假村酒店

第6天 塞班 上海

参考航班3U8648(0600/0835)
凌晨办理退房手续,随即乘坐旅游巴士前往机场,乘搭中国四川航空公司3U8648客机直航返回上海。(06:00/08:30)
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后散团,结束愉快旅程。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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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川航,上海至塞班岛国际往返经济舱机票、领队、中文导游、司机、空调巴士。
2:塞班岛五晚住宿:塞班岛住宿酒店:玛利安纳度假村或世界度假村酒店或格兰维罗酒店塔加楼或太平洋度假村酒店(由于境外酒店多不挂“星”,故我司行程中的酒店“星级”标准是以酒店在网上的对外显示为依据;)
4.23住当地五星
3行程中所含早餐全部于住宿酒店内餐厅。塞班团餐一般指中式围餐(标准为八菜一汤),亦有可能享用自助餐 或烧烤餐不等,塞班岛餐厅选用:海景餐厅、新明苑、大家乐、大可以、钻石、好记、广东餐厅、御膳房、新得宝酒楼、麟德轩饭店、伊甸园、好日子酒家、怪兽披萨店、华山亭酒家;
4:行程安排塞班岛环岛观光游、军舰岛、丛林探险。
5:行程已含当地导游服务费。

费用不含

报价不含:1550元机票税及其他附加费 【费用包括:包括上海机场税人民币90元/位(12岁或以上)、塞班机场税、其它政府税项人民币160元/位(2岁或以上)、美国入境检验费150元/位及1150元燃油附加费需连同团费一并在出发前支付。】
1:个人护照费用。
2:行程以外观光节目或自由时间内活动项目。
3:各国酒类、汽水、洗衣、电报、电话等一切私人费用。
4:因罢工、台风、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交通延阻及其它
不在本公司控制范围内情况所导致的额外费用。
5:以上行程仅供出发前旅客参考,正确行程、航班及旅馆以行前说明会资料/出发前通知为准,另导游可根据境外实时情况安排景点前后顺序调整,但保证绝无擅自删减行程内景点。

签证说明

免签。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孕妇不收,美签被拒签的游客如要出行需签署美签拒签免责书,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必须由父母至少一方陪同出行,如非父母陪同需提供父母授权委托书,70周岁以上老人出行需签署免责书。本库存为机位库存,塞班岛酒店紧俏,酒店需要二次确认。
1:行程会随航班时间变更而作出适当修改。
2:行程中所注明的景点游览时间为大致时间,导游会根据游客的喜好适当延长或缩短时间。
3:强烈建议旅客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详情请向旅行社职员查询。
4:如因天气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导致行程內包含的以下项目被迫取消时,每位旅客将可获得以下补偿:
塞班岛观光(15美元)、军舰岛(20美元)、丛林探险(20美元)。
一、保险提示
1、参团的旅游者必须如实告知旅行社,参团旅游者是否有孕妇及残障人士,若旅游者未能在签订合约时告知旅行社,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风险情况拒绝旅游者参团,已经发生的损失由旅游者承担。(境外目的地有权拒绝孕妇入境,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旅游者本人承担)
2、我社所上境外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C款”,此保险为我社代投保项目,游客所涉及到的任何保险问题请您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咨询及救援电话:86-10-400 650 5913)。
3、旅游意外伤害险不包括游客自身携带疾病、旧病复发,且在出团日前180天内未经过治疗的疾病;(如心脏病复发、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移植手术复发、孕妇、精神病发作等等)。
二、 行程说明:
(1) 如遇部分景点节假日休息或庆典等,本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游览先后顺序,以尽可能保证游览内容。但客观因素限制确实无法安排的,本社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敬请各位贵宾理解与配合;
(2) 行程景点实际游览最短时间,以行程中标注时间为准;
(3) 根据国际航班团队搭乘要求,团队通常须提前3-3.5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4)行程中未标注“入内参观”的景点均为游览外观;入内参观景点均含门票;郑重承诺:景点实际游览时间不少于行程中标注时间!
(5)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或游览项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上高山、潜水、泡温泉等),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三、 酒店标准:
(1)行程中所列酒店我公司有权根据人数预订情况调换同级别酒店。
(2) 如果因展会、酒店爆满等因素,我公司会依当时情况调整住宿城市,但是不会影响酒店星级及整体游览时间;
(3)本公司有权依据最终出团人数情况调整房间分房情况。如境外出现同住客人因无法相互适应生活习惯等原因引起的要求换住及单住要求,我公司将视可行性安排,但增加的费用需由客人承担。
四、 用餐说明:
团队中式餐标为十人一桌,六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1)早餐为酒店内/外,午餐和晚餐为中式桌餐(6菜1汤)或自助餐;
(2) 由于行团时的情况不允许(包括但不限于堵车、交通意外等因素),为了优先保证游览内容,避免用车超时,个别顿餐可能无法安排,将退客人餐费。
五、特殊条款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
如存在下列情况,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老年人:
(1)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与我司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陪同方可出游。
(2) 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未成年人: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18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请由家属陪同方可参团,敬请谅解。
外籍友人:本产品网上报价适用持有大陆居民身份证/护照的游客。

出行提示

一、安全须知
1、参加出海游、漂流、飞机游览、登山等户外活动时,因存在一定的风险及不可预见性,在此特告知客人:参加活动时,手机、相机、护照、现金等请勿随身携带,如果一定要随身携带的,在活动中出现落水、遗失、被盗等情况,我社将不承担相应的财产损失。户外活动请客人量力而行,任何情况下出现的受伤或生命危险的情况,我们会尽力协助救助客人,但产生的费用由客人承担,同时对此我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游泳池游泳时,请提前了解游泳池的深度、是否配备救生圈、是否有救生员巡视等。确认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再下水游泳,以保证您的安全。特此警示,请注意。因游泳造成的问题及后果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请了解。敬请选择酒店的泳池游泳,海边情况复杂,不建议游客游泳。并特别提醒为了安全起见酒后请避免游泳或水上活动。

签约方式

在线签约:通过在线签约页面进行签约,付款成功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电子版合同,与门市签约及传真签约同等有效。
传真签约: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通过传真进行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请在快件中注明订单号,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上门签约:专业团队为您提供上门签约收团款收出境材料服务。支持POS刷卡支付。万元以上团款首次签约免服务费。具体详询客服人员。
门市签约:在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退改政策

1、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8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10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100%的违约金。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